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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汉阳一纸检察建议催生拆迁“四零”新模式
来源:检察日报发布时间:2012年03月22日作者:

      一纸检察建议,不仅促使发案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全面整改,还推动了辖区城中村改造风险防控体系的建立,同时自身也借机开展社会管理创新,成立了“城中村”检察室。日前,记者从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检察院获悉,该检察建议被高检院评为全国优秀检察建议。

  2007年至2009年,汉阳区检察院成功查办了该区房产管理局下属的武汉市瑞安拆迁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龚志武等人职务犯罪案件16件19人。办理案件的同时,汉阳区检察院成立了以反贪局和预防科为成员的调研组,采取查询、走访、约谈、统计等方式,对拆迁领域职务犯罪案件的主要特点和发案原因进行了深度分析。

  “我们认为,该案之所以呈现出涉案人员多、作案次数多、时间跨度长、犯罪金额大等特点,与权力不受制约有很大关系。”该院预防科科长高红丽介绍说,“作为瑞安公司上级主管部门的汉阳区房管局在拆迁具体管理中至少存在四个方面的问题:对拆迁关键岗位人员选任不严、对拆迁单位内部管理混乱失察、对拆迁关键环节监督不力、拆迁工作管理制度不够完善。”

  鉴于此,2009年5月15日,该院向区房管局发出了预防检察建议,建议其加强对拆迁工作人员的选用、教育和培训;改革和完善拆迁实施单位的机构设置;健全拆迁工作管理制度;多管齐下,完善内外部监督机制。收到检察建议后,汉阳区房管局立即召开会议对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决定采取多项措施健全监督、管理制约机制。半年后,汉阳区检察院派员对区房管局进行了回访,发现该局在全面整改的基础上,基本形成了“立足用人、建章立制、强化监督”的“预警、长效、监控”三道廉政防线。

  同时,该检察建议被抄送汉阳区政府后,引起了区领导的高度重视。区政府以此为契机出台了一系列监督制度,如《在城中村综合改造及旧城改造拆迁工作中实行问责的暂行办法》、《汉阳区城中村改造过渡期公开公示办法(试行)》等,以促进城中村改造风险防控体系的建立。

  辖区五里墩片土地储备项目领导小组在区领导的指示下,采纳检察建议中的举措开展拆迁安置工作后,实现了拆迁工作“零投诉”、“零上访”、“零冲突”、“零事故”。该项目工作模式后被武汉市委称为“五里拆迁模式”,作为全市拆迁工作的样板。

  为更好地服务辖区城市建设发展和城区功能调整,确保“城中村”改造工作顺利进行,2010年2月,汉阳区检察院还成立了“城中村”检察室。其主要工作职能除依法受理、妥善处理群众举报、控告和申诉,参加“城中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开展法治宣传外,还包括协助查办和预防“城中村”改造过程中的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行为,开展对派出所、法庭等基层执法单位的法律监督,加强对“城中村”监外执行罪犯的监督管理和社区矫正活动的法律监督等。

  该检察室成立后,通过深入走访调研、延伸工作触角、积极服务“城中村”改造,真正成为了“检察机关联系服务群众的窗口和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前沿阵地”。